规章制度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部、渤海校区:

2021年,学生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立德树人为中心,以良好习惯养成教育为抓手,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尤其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过程中涌现出许多优秀集体及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现将评选2021年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6月30前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守学院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生守则。

(3)道德品质好,谦虚,诚实,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艰苦朴素。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5)重视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早操、课外活动和体育达标活动等。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院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量化考核在全系名列前茅,学生到课率平均达95%以上。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能较好地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凡班内学生出现考试作弊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无参评资格。

(二)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占班级学生总人数5%。

2、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学生总数的3%。

3、先进班集体占系、部班级总数的10%。(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评选)

三、表彰

对获得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院级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状。

四、评选程序

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采取多种方式评选,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的提名可根据量化成绩,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评出。

“三优”初选产生后,在系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院学工委审批。

五、评选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院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中选优。

(二)学院学工委和纪检监察室对这项评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申报文件及名册(excel格式,A4纸型一式一份,名册以电子邮件方式另报);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评审表必须为A4纸型反正面打印)上报学生科317室李兴华老师 邮箱为:czzyxsk@163.com,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