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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2019年09月23日  浏览量: 次  来源:   作者:   【字体: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开发区、高新区文教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9月16日至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做好今年的推普周活动,现将《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语〔2019〕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推普周活动的意见和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谋划,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这一重要时


 

间节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尤为重要,各地要紧扣“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这一主题,按照国家八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推普新形式、新方法和新举措。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以全面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诵读、书写、演讲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氛围,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城市语言文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突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要围绕高标准普及普通话目标,精心策划和组织实施本届推普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简称“双推月”)活动,要结合创建文明城市、语言文字督导评估、语言文字达标校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推普扶贫、师中华经典诵读竞赛等,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实践活动。

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在努力提高自身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的同时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发专题节目(文章、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规范和培训活动,着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应用和服务水平。

各学校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教育,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结合校园文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和讲解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

三、创新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活动实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要紧扣主题,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网络、报刊、户外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终端客户端等,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社会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创新社会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单位、媒体、企业等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做出贡献。

1.各有关单位大门外悬挂或电子屏幕显示一幅第22届推普周宣传标语;工作场所粘贴“写好规范字,讲好普通话”的宣传标志。

2.各学校组织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经典诵读、规范字书写等活动,出一期第22届推普周宣传专刊;各班级出一期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黑板报。

3.组织开展2019年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按照调查地点、年龄、性别、学历、职业等条件要求足额抽样,现场开展普通话调查录入上传工作,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提供基础数据。

4.组织中学生志愿者开展“啄木鸟”志愿者社会用字监测行动。打造规范用字的城市亮丽名片。

四、及时总结推普周活动经验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开发区、高新区文教局、市直各学校要根据市级通知要求,积极会同语言文字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尽快制订本地第22届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方案,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认真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图文结合)电子版于10 月10 日前报送到市语委办。邮箱---czhshywb@126.com。(联系人崔利平电话3170658)。

 

附件: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        沧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