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快报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2014年03月20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积极探索职业院校招生改革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冀教学【2011】32号文件意见,2014年我院继续面向全省组织单独考试招生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单独招生工作,积极推进高职教育招生多元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高考”精神和严格规范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处理考试及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宣传工作,考生资格审查,准考证的打印发放,各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登统、数据汇总处理、录取备案、与省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
(2)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考试纪律的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3)命题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测试试卷命题、印刷、保管及保密工作。
(4)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布置、考生考试、试卷评阅。
(5)综合素质测试组和化工类专业技能测试组
主要职责:负责各单招专业综合测试。
(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接待工作,水、电、车及医护保障等。
(7)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及试卷的保卫工作。
(8)网络信息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前、考试后的信息发布工作。
三、招生对象
参加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四、招生专业、计划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40
3
5000
汽车类(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0
3
5000
自动化类(含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0
3
5000
安装工程造价
20
3
5000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50
3
50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20
3
5000
信息安全技术
20
3
5000
计算机通信(移动通信工程方向)
20
3
5000
畜牧兽医类(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40
3
5000
财务会计类(含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
100
3
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3
5000
旅游管理
20
3
5000
酒店管理
20
3
5000
市场营销
20
3
5000
空中乘务
20
3
5000
人力资源管理
20
3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40
3
5000
建筑工程管理
25
3
5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5
3
5000
工程测量与监理
25
3
5000
工程造价
25
3
5000
食品加工技术
20
3
5000
园林技术
25
3
5000
生物制药技术
15
3
5000
种子生产与经营
20
3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45
3
5000
化学制药技术
40
3
5000
化工设备与机械
20
3
5000
港口运输类(含报关与国际货运、港口与航运管理
25
3
5000
艺术设计类(含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
20
3
5000
影视广告
15
3
5000
商务英语
20
3
5000
 
915
 
 
    注:单招分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填报志愿
2014年4月12日8时至16日12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时间
科目
2014年4月26日9:00-11:30
文化考试
2014年4月26日14:00至27日18:00
综合素质测试
    2014年4月25到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交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zvtc.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可查询成绩。
七、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河北省高职院校单招联盟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文化考试命题范围:文化基本知识、人文素养、职业生涯认知三个方面,总分300分;外语30分为参考分(单独计分)。文化基础主要考核生活数学常识、应用数学、趣味数学等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素养考核人文社会知识、中学语文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能力;职业生涯认知考核学生对人生理想、职业选择、个人发展的认识。
综合素质测试范围: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辩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五个模块,总分300分。
2、考试组织:制定《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制定《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3.评卷、登统: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八、录取
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拟录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以考试院备案为准。
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免试入学:
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取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九、毕业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统一办理。
十、督导检查
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检查。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61001                                   
学院网址:http://www.czvtc.cn
联系电话/传真:0317-2050897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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