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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社团”和“十佳社长”评选办法

“十佳社团”和“十佳社长”评选办法

2011年04月27日 浏览量: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为加强学生社团建设,鼓励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有品位、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凡成立时间1年以上,在院团委登记注册的院属或系属社团均可参评。
二、考评机构
院团委牵头,由院团委社团部负责人和系团总支社团工作负责人联合成立十佳社团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考评。
三、评选程序
1、向十佳社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十佳社团评选登记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2、申请参与评选的社图参加十佳社团民主测评会,由社长汇报社团年度工作情况,与会代表进行现场投票测评。民主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对照十佳社团达标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成绩占70%;
4、汇总民主测评成绩与达标验收成绩,按总分进行量化排名;
5、量化排名全院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十佳社团名单;
6、十佳社团负责人即为十佳社长;
7、对十佳社团进行表彰;
四、十佳社团达标标准
1、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切实可行,对维护社团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10分);
2、机构健全,领导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社员认可度高(民主测评,10分);
3、财务制度完善,帐目清楚,经常进行财务公开(10分);
4、社团活动正常开展,活动讲究质量,形成比较鲜明的特色,有活动记录(现场查看,10分);
5、社团成员规模稳定,参与积极性高(民主测评或座谈,10分);
6、社团活动注重宣传报道,在院级网站、院报报道每次记1分,在市级以上报道每次记3分,最高分10分;
7、社团有专门的网络平台或刊物,每项记5分(10分);
8、社团活动成果显著,在相关竞赛中取得名次或受院级及以上奖励,院级奖励记1分,市级奖励记3分,市级以上记5分,最高分10分。
五、考核结果使用
1、被授予十佳社团称号的社团在场地、物资、器材的使用方面院团委给予一定倾斜;
2、十佳社团将被优先向团省委、省学联等有关部门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
3、十佳社长个人事迹载入本人档案,在评优评先、党员发展时将作为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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