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察室> 廉政文化>>正文内容

孙中山家事遗嘱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1925年2月24日,我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病危时,留下了一份《家事遗嘱》:

  “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亡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3月11日,他在上述口授的遗训上补签了名字,次日便溘然长逝了。

  孙中山先生为中国的独立和自由,奔走呼号,艰苦奋斗四十余年,功勋卓著。但他终生廉洁,从未为自己和子女亲属置办过田地遗产。

  他任过国家临时大总统,可谓高官,但从未追求厚禄。临终时留下的遗物只有自己生前的一些衣物,两千多本书籍杂志。还有一所旅居加拿大的华侨为他募捐购买的住宅。


作者: 录入者:刘娜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上一篇:廉政格言(修身篇)[ 11-10 ]下一篇:为政清廉的诸葛亮[ 11-10 ]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