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关于对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的通知

2019年06月19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根据我院干部选拔任用与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解和掌握任职试用期满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杨振杰;学院后勤管理处膳食科科长朱金钟;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办主任刘向秀;学院学生处公寓办副主任冀建军;农科院三农服务中心主任席国成;农科院三农服务中心副主任刘贞贞。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三、组织领导

  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宣部组织实施。由组宣部、纪检室、人事处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

  四、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部门测评和谈话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总结。任职试用期满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试用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不少于1000字),同时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2、述职测评。任职试用期满干部在本部门工作人员会议上进行述职,部门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3、谈话考察。考核组根据述职测评情况,分别听取被考核对象分管领导及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意见,进一步了解其在试用期间各方面表现。

  4、考核评定。考核组对测评考察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初步意见,报告学院党委会讨论。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院党委作出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的意见。正式任用的由党委发文,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算起;延长试用期的,下发书面通知;免除试用期职务的,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考核结果和意见,填入《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组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考核工作。考察组在考核期间接受学院师生员工对被考核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监督电话:2128991。

  

组宣部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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