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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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卫生标准

  1、实验室各项标志要明显,标牌统一、整齐;

  2、室内布局合理,实验室的通风、照明、电扇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

  3、实验台上和仪器柜内的仪器摆放整齐,资料柜、工具柜内物品码放整齐;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工作区域划分清楚。

  4、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5、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6、实验台、凳无破损,门、窗、锁完整无缺;

  7、精密仪器设备配置防尘罩,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台、窗台等地方无灰尘;

  8、墙壁、玻璃窗、天花板较清洁,无蜘蛛网;

  9、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烟头等垃圾;

  10、室内不能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二、组织保障与考核

  1、实验员是本实训室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2、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仪器设备。没有试验任务时,实验员也要定期打扫。

  3、各实训中心主任应经常检查和督促,并填写“实验室卫生检查打分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4、处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实训室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在网上进行通报。

 

附件1安全卫生检查记录表。

    2、分析化学实训室物品摆放标准(供参考)。

 


作者: 录入者:刘霞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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