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沧职教字[2016]1号

一、宗旨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修订版实施两年来,极大调动了一线全体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促进了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集中精力打造教学名师,培养骨干教师,实现用工匠精神培养工匠,完成河北省职业教育优质校建设任务,特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第三次修改。

本次修改是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进行的,体现以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基本要求。注重凭能力,凭实绩,凭贡献评价教师,以此来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考评机构

学院成立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副处长、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成员、系部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室人员等。(详见附表1)。同时,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任组长的系部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所有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工作。

教学督导室在学院考评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质量考评的具体实施与组织工作。

三、考评项目

考评项目包括:学生测评、学院或系部考评小组评价、系部主任评价三个部分。

(一)学生测评

学生测评是指,被教育对象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内容包括:

1、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授课内容能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用性强,学生喜欢。

3、授课思路清晰,讲解、示范熟练,教学目的明确。

4、教学方法灵活,能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师生互动性强。

5、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板书工整,普通话好,能够有效组织教学。

6、认真答疑,悉心指导,及时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

7、教书育人,治学严谨,既热爱学生又严格要求。

8、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学生易于接受,使学生职业能力有显著提高。

9、遵守教学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

10、能积极主动和学生沟通、交流,学生爱戴。

(二)学院或系部考评小组评价

学院考评是指,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由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内容,据此完成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其中重点是对各系部推荐的30%的申报优质课教师的评价,跟踪检查,随机听课。同时还要淘汰一定数量的不胜任优质课的人选。优质课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以科研为引领,以服务社会为抓手,促进学科或专业发展。

3、教学目的明确,教学方法得当;理实一体化教学设计合理。

4、教学重点突出,讲解清晰;能够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师生互动,教学效果好。

5、教学语言准确、精练;板书规范、清楚;教态自然,大方。

6、现代教学技术灵活多样,运用自如。多媒体、网络、课件等效果突出。

7、教学组织严格,课堂教学秩序好,学生到课率高。

系部考评小组考评是指,在系部主任的统筹下,由该小组在考核本部门各位老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基础上,完成对本部门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其一是对本系部申报优质课的教师,在初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过遴选,向学校推荐不超过本部门30%的老师,作为由学校重点考评的对象。其二是完成对本部门其他70%人员的考评。学校督导人员作为随机检查的意见参与其中。考评观察点如下:

1、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立德树人,培养学生诚信品质。

2、教学目的明确,体现对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难度适中,可操作性强。

3、任务明晰、具体,本次教学任务、载体、案例等准备充分,设计合理。

4、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互动性强;师生愉悦完成教学任务,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参与。

5、教学做一体化,学生能够学到相关知识,获取职业能力,并产生由衷的成就感与自信心。

6、教学方法适合本次教学任务,满足行动导向教学要求:教、导有方,体现素质教育。

7、教学语言准确、精练,课堂调控能力强,能激发大多数学生的兴趣,有效地组织教学。教态自然,板书规范,普通话教学。

8、以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作为自己工作的组成部分,引领教学。

9、教学过程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有启发性。体现学生主体,教师引领,教学效果明显。

10、积极采用多媒体、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效果好,效率高。

(三)系部主任评价

系部主任作为独立考评意见,在评价结果中占有一定的权重。观察点为:

1、爱岗敬业、学生爱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注重科研并服务社会,注重生产中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

3、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更新教育观念。

4、服从领导、勇挑重担,不迟到早退,遵守工作纪律,遵纪守法。

5、主动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恪守学术道德,教科研水平高。

四、考评方法步骤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统一安排时间,系部主任主导实施,每学期汇总一次,两个学期的综合积分,即为学年考评量化值。

(一)学生测评(学生问卷调查)

1、由系部主导,督导室参与,组织学生进行网络打分,完成《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测评表》中,学生对各位任课教师的评价积分,软件系统将自动生成统计结果。

2、为向一线教师倾斜,按照周课时不同,设定课时权重系数:周课时1至5节(含5节)系数为1.00;周课时6至9节(含9节)系数为1.02;周课时10至13节(含13节)系数为1.07;周课时14节以上系数为1.08。

3、学生测评结果分=学生测评分*权重系数

(二)学院或系部评价

1.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对各系部推荐的申报优质课教师(总数为包括人事代理教师在内的30%)逐一听课打分。

2.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在组织听课时,参与听课的人员不少于5人,(由督导室在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中指定),被听课人不事先告知。

3. 所有听课人员,听课当场打分。听课结束,由教学督导人员将听课评价表收齐,统一封存交督导室保管。期末由考评小组启封计分。

4.课后及时进行评议,并把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被听课人。

5.申报优质课的老师都要事先填写个人申报表,该表的填报质量将作为系部推荐的重要依据。同时,在该申报表中有自我评价的内容。见附件2

6、听课评价积分百分制,满分100分.

7、系部考评小组考评时,可参照学院考评领导小组的做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灵活有效的方法进行。

(三)系部主任评价

1、依据“系部主任评价内容”,由各系部主任对本系部内所有任课教师打分。

2、本项满分为100分。

(四)考评结果汇总

1、系部考评小组考评汇总:考评总分为100分,按权重5:4:1积分,即教师考评总分=0.5×学生测评分+0.4×系部考评小组分+0.1×系部主任分。

2、学院考评小组考评汇总:考评总分为100分,按权重5:4:1积分,即教师考评总分=0.5×学生测评分+0.4×学院考评小组分 +0.1×系部主任分。

五、考评工作时间安排与对象

教学质量考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综合考评在第二学期末进行。

1、考评时间:学生测评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内进行;学院考评小组考评和系部考评,靠平时听课等形式完成;系主任评价期末结束时打分。

2、考评对象:全院教师按担任课程,以系部为单位进行。包括:专任教师、兼任教师、人事代理教师、外聘教师。

六、考评结果及运用

1、所有教师教学质量学年考评分=两个学期教学质量考评分的平均分。

2、全院教师(包括代理)按担任课程,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排名,分为优、良、可三等。

3、系部推荐的30%申报优质课的教师,按“学年考评分”由高到低排名,产生优质课人选,其比例掌握在教师总数的15---20%;由系部考评的老师,按“学年考评分”顺序,较低的后10%确定为“可”;其他人员为“良”。

4、若在学院组织的教学执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优先确定为优质课;若参与社会各种教学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可酌情体现。

5、优质课教师,由学院奖励所任课程的20%课时费。

6、颁发学院优质课证书,并以此作为评先评优,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7、连续两学年评为“可”等次的任课教师,自第三学年开始,适当减少任课节数,增加听课次数,以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8、连续两学年在系部排名倒第一的教师,自第三学年开始,每周最多允许承担8节课程,学期听课20次以上,加强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

本办法从自公布日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督导室解释。

                                                             

 

 

20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