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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成立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部署开展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对实验室的安全认识,落实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文件做好自查工作,及时排查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现决定成立“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长:冯庆山、杨静利

执行副组长:孟洪武

副组长:孙勇闫旭东张虹高福燕王志义刘杰顾春禄王福良刘世元

 员:宋志虎贾利东耿玉香康绍森高安吉杨红旗刘忠诚顾世明耿博王景慧李玉红张洪强贾红国周欣悦邵青臣王学军赵学思孙书明姚玉兵

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训基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任:王志义(兼)

副主任:孙书明

 员:翟冬李俊英陈继政刘红娜吴增伟武海勇陈振邦袁振宋臣锋徐鹏跃左媛黄春霞曹风江郭盛

二、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组职责

1.强化责任担当,扛起实验室安全责任的大旗。贯彻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制定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2.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结合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检查我院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等是否健全。

3.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针对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危险点的位置、数量,实验物品的采购、存放、领用、废物处理等。

4.督促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按照“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着重督查在自查和上一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5.检查实验室安全教育情况。从安全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检查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实验室安全准入、实验过程规范操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