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备评审条件公示
2021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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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公示的个人材料,对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职高专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北省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以下人员具备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师评审条件。
具备教授评审条件:孙晓平、王俊萍、姚玉兵、姚永华
具备副教授评审条件:胡蕾、何武超、刘永娟、刘志甜
刘媛媛、齐娟、孙亚非、商继功、王丹、王洪芳、王静、魏荣 徐丽媛、姚磊、杨雪芹、张殿新、张雪娜、左媛
具备讲师评审条件: 李丹、李帅、李雯镜、李淋苇、何淼
姬伟(非在编人事代理)、刘佩雯(非在编人事代理)、刘霞(非在编人事代理)
具备实验师评审条件(均为非在编人事代理人员):艾建存、马俊伟、张庆奎、齐峰
现将2021年具备评审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7日至9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察室反映,过期不再受理。
学院职改办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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