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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2018年03月22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字体:

1、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入馆、入库及借阅书刊资料的凭证。借阅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

2、教工到图书馆出纳台办理借阅证,学生凭所在系证明以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办证时须交纳花名册(班级、姓名、性别、辅导员姓名及电话)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3、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和冒用他人借阅证。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者,按《书刊资料赔偿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4、读者应妥善保管借阅证,借阅证丢失后,应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及时到图书馆还书处挂失,挂失后方可办理补证手续,因借阅证丢失未挂失而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5、借阅证残破不能使用时,需到本馆办理更换新证手续。

6、补办新借阅证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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