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考评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考评的
通 知
各系部:
依据《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本学期教学质量考评工作从第15周(2015年12月14日)开始进行,至第17周(2016年01月08日)结束,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统一安排,与各系部共同进行。要求教学督导室与各系部依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及本次考评结果综合评价,形成本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考评内容及方法
此次教学质量考评分学生测评、系部及教学督导人员评价、系部主任评价三部分。
(一)、学生测评问卷
学生测评由各系部按教学督导室的统一安排组织各班学生代表,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质量测评表》(学生不记名填写)。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考评的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特要求如下:
1、学生测评以系部为单位,教学督导室制定程序,与各系部共同操作完成。
2、要求每个班级参与人数原则:
(1)10人以下班级全部参加。
(2)10人以上班级10人参加。
为了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公平、公正,要求参加测评的学生,学习认真(学期成绩排名前10-15名内),或上课出勤率高(考勤名单可由部分任课教师提供);保证人数(人数太少结果将无效)测评学生名单由辅导员把关,并报系部存档,测评时一般由学委带队。
3、基础课部的体育教师的学生测评和其他学科任课教师同时进行,但使用《体育教师专用测评表》。
4、测评时参与测评的相关人员对自己任课班级一定要回避。
5、各系部学生测评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详见附件1
12月15日下午3:10-4:10城建系、机械系、电气系、 化工系
12月16日下午4:10-5:30信息系、国际处、食品生物系
12月17日下午4:00-5:00 经贸系、牧医系、现代系
备注:学生测评原始资料现场封存,测评结果统计汇总由教务处组织专人在规定时间完成,并及时将结果报考评组组长及组员。传艺系已经于12月08日完成学生测评。
(二)系部及教学督导人员评价
系部成立考评组并与教学督导室一起在学院考评组的领导下,依据《考评办法》及《系部及教学督导人员听课打分表》打分结果,分别对本部门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汇总求平均,即为系部及教学督导人员评价分数。
(三)系部主任评价
系部主任依据《考评办法》及本部门学期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等,给出本部门所有任课教师学期评价得分,并上报教学质量考评组。
(四)考评结果汇总
教学督导室在“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学生测评、系部及教学督导人员评价、系部主任评价三部分依据《沧州职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进行汇总。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分满分100分,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分=学生测评(60分)+系部及教学督导人员评价(30分)+系部主任评价(10分)。
(五)优质课的评定
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依据《考评办法》和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汇总结果评定优质课人员。
二、教师评学
教师评学由各系部自行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师评学表”的相应指标,对任课班级的学风进行评价,填写《教师评学表》;由各系部收集本部门所有班级教师的《教师评学表》,按班级整理存档。注:本次《教师评学表》一律用电子稿,不用纸质的。
三、注意事项
1、《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质量测评表》(学生不记名填写)由督导室负责印制,其它表格见:附件2测评用表,下载,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2、学生测评结果、系部及教学督导人员评价结果、系部主任评价结果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最重要的依据,请考评组人员认真负责,保证结果客观、公正、公平。教务处将参与并抽查,发现人为因素造成的与实际结果不符情况,报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
3、所有评价原始资料由专人负责归档。
四、教学质量考评的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桑金歌
副组长:吴忠良、吴玉亮
组 员: 李 杰 王蕴岭 各系部主任、副主任
测评工作人员:教学督导室、教学科、教学秘书。
五、总结
1、考评结束后督导室组织召开总结会,教学督导室写出总结。
2、所有上交教学督导室的材料一律用电子文档发到教学督导室电子信箱hbzjl02@163.com 或wanghuilai1982@163.com
3、评价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08日前。
教务处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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