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测评的通知
本学期教学质量测评工作从第16周(6月06日)开始进行,至第18周(6月26日)结束,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统一安排,各系部自主进行。要求各系部结合期中检查情况与本次测评结果综合评价,形成本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测评内容
此次教学质量测评分学生测评、系部评价、教学督导评价三部分。学生测评由督导室与各系部共同进行,系部评价由各系部自行安排,教学督导评价由教学督导室完成。本学期要求兼课及外聘教师必须参加系部评价活动。
(一)、学生测评
学生测评由各系部按教务处的要求组织各班学生代表进行,填写《教师质量测评表》。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测评的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特要求如下:
1、学生测评以系部为主,系主任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室安排人员协助。
2、每个班级参与人数10人以下班级全部参加;10-50人班级10人参加;51-80人班级15人参加;80人以上班级20人参加。参加测评的学生,要求学习认真,出勤率高,具体学生名单由辅导员确定。
3、基础课部的体育教师的教学测评由基础部会同教学督导室单独进行。
4、测评时参与测评的相关人员对自己任课班级一定要回避。
5、本学期学生测评工作全院同一时间第16周周二(6月14日)下午进行:测评学生按要求集中到相应地点。详细见附件1:测评安排
(二)系部评价
系部成立考评组,按照民主、公正、客观的原则,先由本部门教师(包括外聘教师)相互之间进行互评,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质量评价表》;考评组依据《教师互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汇总结果上交教学督导室,原始资料系部留存。
(三)教学督导评价
教学督导室依据教学常规检查、听课、期中检查、期终总结等相关资料内容定性、量化评分,报教务处领导审核确定。
(四)测评结果汇总
教学督导室在《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学生测评、系部评价、教学督导评价三部分进行汇总。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分(100分)=学生测评(70分)+系部评价(20分)+教学督导评价(10分)。
二、教师评学
教师评学由各系部自行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师评学表”的相应指标,对任课班级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填写《教师评学表》;由各系部收集本部门所有班级教师的《教师评学表》,按班级整理存档。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测评表》由督导室负责印制,其它表格见附件2:测评用表下载,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2、学生测评结果与教师互评结果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最重要的依据,请各系认真负责,保证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并由系部主任把关。教务处督导室届时将参与并抽查,发现人为因素造成的与实际结果不符情况,报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
3、所有评价原始资料由专人负责归档。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刘炳炎
组员:吴玉亮 罗永华 王蕴岭 各系部主任 王会来
测评工作人员:教学督导室、教学科、教学秘书。
五、总结
1、测评结束后督导室组织召开总结会,教学督导室写出总结。
2、所有上交教学督导室的材料一律用电子文档发到教学督导室电子信箱
hbzjl02@163.com 或wanghuilai1982@163.com
3、评价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前。
附件1:测评安排
附件2:测评用表
教学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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