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系学生会章程(2006年10月修订)

作者:机电系网管 录入者:王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一、总则

第一条:机电系学生会是系党政团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本会本着“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配合系行政做好学生工作,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同学开展各项集体活动,培养同学的各项素质,活跃校园文化;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生活作风严谨、工作热情高、原则性强、群众基础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条:各部在例会上可发表不同意见,但集体讨论通过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按照分工合作、锻炼自己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完成赋予各自的任务。

第四条:学生会各部负责指导、帮助各班搞好学生管理;

第五条:各部有责任向系领导、辅导员如实反映学生情况,有责任向系领导、辅导员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辅导员的联系。

 二、基本任务

第一条:贯彻院、系学生会的基本方针,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

第二条:做好老师与同学们沟通的桥梁,密切联系同学,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加强与各系的联系和交往,虚心学习,及时发现本系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第四条: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丰富同学生活。

第五条:协助系领导和教师稳定教学秩序,做好学习、纪律、卫生、安全等工作。

三、 学生会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兼任部长)。下设五个职能机构:学习部、卫生生活部、文体部、安全保卫部、公寓管理部;

第二条: 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各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聘请干事若干名。

四、 各机构主要职能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
1、决策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和活动,指导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2、与系党政团机构和院学生会及各系学生会紧密联系,及时向系党政团有关领导汇报学生会的情况,及时向同学传达上级的指示与安排;
3、及时调整学生会的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高质量与高效率;
4、代表系学生会参加各种活动和会议。

第二条 学生会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

2、及时掌握各班级的情况,意见与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改进学生会的工作;
3、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代替主席行使各项职责。

第三条 学习部
1、配合院学生会学习部的工作并紧扣本系专业,开展各项学术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组织各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竞赛;

2、代表系学生会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方面的会议,并代表系学生会向有关班级传达会议精神。协助系行政定期进行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及时反映给系领导、老师,配合搞好教学;
3、作好日常上课、自习等活动的考勤,监督、检查本系各班的学习纪律,维持好各班的教学秩序。努力抓好本系的学风建设;
4、指导各班班委开展好学习方面的活动。

第四条 卫生生活部
1、监督检查各班教室、卫生区的卫生清洁状况,保证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2、配合、协助其它各部门或自主开展各项活动,认真细致负责,做好后勤工作;
3、深入了解同学们在生活上的需要和困难,及时反映给院系领导、老师和后勤部门,为同学们排忧解难;

4、代表系学生会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卫生生活方面的会议,并代表系学生会向有关班级传达会议精神。

第五条 文体部
1、组织同学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与比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我系学生的身体素质;

2、组建本系的各类体育团队,并指导和训练。代表本系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与比赛,增加体育交流;
3、组建表演队、话剧团等艺术团体,带领有文艺特长的同学定期参与训练,参加各级比赛、文艺汇演等文娱活动;
4、检查同学早操的出勤情况,指导各班的体育活动的开展;

5、指导各班文娱活动的开展;

6、代表系学生会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文体方面的会议,并代表系学生会向有关班级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条 安全保卫部

1、与院学生会安全保卫部协同工作,并通过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好宿舍楼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

2、做好执勤和各类违纪情况的查处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制止和处理并及时报上级值班人员和有关部门,以避免事故的恶化扩大;

3、配合学院以及系学生会其他部门纪律检查工作的开展。

4、代表系学生会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安全保卫方面的会议,并代表系学生会向有关班级传达会议精神。

第七条 公寓管理部

1、监督检查各班寝室的卫生清洁状况和纪律情况,保证同学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

2、组织系级文明宿舍量化评比活动;

3、协同安全保卫部做好公寓安全工作;

4、代表系学生会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公寓管理方面的会议,并代表系学生会向有关班级传达会议精神。

五、 学生会干部的免职与辞职
1、思想作风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

2、工作中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在上级领导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
3、因主观原因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者,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免职或劝其自动辞职;
4、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无故迟到1次给予警告,无故迟到2次或无故缺席1次的给予免职;
5、在一学期里学习出现一科不及格者但补考或重修能通过者,继续保留会员资格;出现一科不及格者但补考或重修未能通过或有两科以上(含两科)不及格者,应劝其自动辞职;
6、出现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者;
7、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

8、学生干部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必须自动辞职:
缺乏团队精神,拉帮结派,不团结他人,在工作中意气用事或从事其它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经教育不改者;
经常不能完成任务,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玩忽职守对本职工作不尽职尽责,逃避责任,缺乏服务意识者。

9、由于毕业、转学、退学、休学、受处分等原因造成会名额空缺时,由辅导员推荐补缺。

六、 例会制度

1、全体成员例会每两周一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由主席临时通知。

2、各部例会每周一次(星期二下午),各部部长主持;

3、对例会进行考勤,并对会议内容作好记录归档。

七、 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机电系。

2、本章程如有与上级职能部门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职能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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